1.空調系統中管道配管、閥門安裝執行《給排水、燃氣工程》相應項目。
2.風管的法蘭、吊托支架、設備支架、設備部件、風帽、罩類已含除微銹和刷兩遍防銹漆費用,實際刷油超過兩遍的,超過部分可另行計算。
3.必須在加工廠預制的風管及部件,其由加工廠運至施工現場的運輸費用可按實計算。
4.離心式通風機、軸流式通風機、混(斜)流式通風機、屋頂式通風機及射流風機安裝,定額以風機的機號劃分定額子目,以風機外輪(mm)的百分數表示。例:型號為HTF-IN5的消防高溫排煙風機(落地式安裝),其對應的定額子目為B7-0055。
5.空調器、通風機、風機盤管、空氣幕等設備吊裝,已含設備支架安裝內容,設備支架不另行計算。
6.落地安裝的空調器、通風機,定額不含設備基礎的制作安裝、灌漿、地腳螺栓的埋設。實際發生時,基礎的制作安裝執行《廣西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消耗量定額》相應項目;基礎灌漿、地腳螺栓的埋設執行《機械設備安裝工程》相應項目。
7.設備安裝的減震材料,定額按減震墊考慮。若設計采用的減震材料與定額不同(如采用減震器或減震吊鉤),定額中的減震材料可按實換算。
8.設備支架制作安裝項目,適用于不銹鋼風管、鋁板風管、塑料風管采用型鋼制作的支架和跨風管落地支架以及單獨制作安裝的設備支架制作、安裝。
9.薄鋼板通風管道制作安裝、玻璃鋼通風管道安裝、復合型風管制作安裝項目,包括彎頭、三通、變徑管、天圓地方等管件及法蘭、加固框和吊托支架的制作安裝,但不包括跨風管落地支架,跨風管落地支架執行設備支架制作安裝項目。
10.風管的計算長度不包括部件(如閥類、消聲器、靜壓箱、風帽、罩類等)所占的長度。通風管道部件的長度應按圖紙或其采用的標準圖集標示的長度計算,如設計無具體規定,可按本冊定額附錄二的表1(風管部件長度表)計算。
11.本定額中薄鋼板風管是按鋼板厚度δ=3mm 以內設置的,如實際工程中風管的鋼板厚度δ>3mm 時,按如下方法調整:
(1)風管厚度δ=4mm的,按3mm以內薄鋼板風管定額子目基價乘以1.20系數。
(2)風管厚度δ=5mm的,按3mm以內薄鋼板風管定額子目基價乘以1.35系數。
(3)風管厚度δ=6mm的,按3mm以內薄鋼板風管定額子目基價乘以1.50系數。
12.所有通風管道安裝已含有預留孔洞、孔洞修補的內容。但因設計變更或非施工方原因引起的風管穿墻孔洞打鑿,可另行計算:墻體為磚墻的,執行本冊定額的人工打鑿磚墻洞子目:墻體為混凝土墻的,執行《電氣設備安裝工程》相應項目。
13.穿墻風管洞修補,僅適用于空調風管因設計變更后安裝位置改變,而對作廢后的原預留空調風管穿過墻體洞口的修補??照{水管(鋼管、銅管、塑料管等)穿樓板、穿墻所發生的孔洞修補工作,已含在套管制作安裝定額中。
14.穿墻風管洞修補,定額是按120mm、240mm的墻體厚度綜合考慮的,當墻體厚度為360mm時,執行240mm墻體厚度子目,定額乘以系數1.5。
15.彎頭導流葉片按組計算,當設計要求風管彎頭要設置導流葉片時,每個彎頭計算組導流葉片。
16. 正壓送風口、排煙口、防火風口的結構均是由一個防火或防排煙閥體加一個裝飾風口組成,是一個整體,不能套用一個閥門定額再套一個風口定額計算。
17.當設計正壓送風口或排煙口采用遠程控制時,遠程控制裝置是隨正壓送風口或排煙口配套購買的,故不得另行計算遠程控制裝置主材費用,僅計算遠程控制裝置的安裝費用。遠程控制裝置的鋼絲繩、電源線、信號線的配管、配線等,執行《電氣設備安裝工程》相應項目。
18.定額中的消聲器長度是按 1.0m 以內考慮的,超過1.0m且小于 2.0m 時,定額人工乘以系數1.2;消聲器長度超過2.0m(含 2.0m)時,定額人工乘以系數1.5。
19.消聲器、消聲彎頭、靜壓箱的保溫工程量計算,按其表面積展開計算,不扣除開口的面積。保溫執行《刷油、防腐蝕、絕熱工程》相應項目。
20.通風空調設備、防煙閥、防火閥、正壓送風口、排煙口、防火風口的電氣接線,執行《電氣設備安裝工程》相應項目。
21.通風管道漏光、漏風檢測,根據規范或設計要求,按抽檢的通風管道展開面積,以“㎡”計算。
22.通風、防排煙系統調試,按系統所有通風機的總功率計算,以“KW”為計量單位。通風、防排煙系統調試包括:
(1)通風機的單機試運轉及聯合試運轉;(2)風管風量測定、風壓測定;
(3)風口的氣流量、氣流方向的調整;
(4)風管道系統的閥門開關動作試驗、流量調整、平衡調整;(5)系統聯合試運轉;
(6)配合與消防相關的聯動調試;(7)配合第三方檢測。
23.空調系統調試,按制冷主機的總冷量計算??照{系統調試包括:
(1)制冷主機、新風機、空調器、風機盤管、空氣幕、冷卻塔等設備的單機試運轉及聯合試運轉。
(2)控制器、溫控器的調試;
(3)風管風量測定、風壓測定,空調房間的溫度定、濕度測定:
(4)風管道系統閥門的開關動作試驗、流量調整、平衡調整;
(5)媒介管道(水、冷媒等)系統的閥門、過濾器、水流指示器、水處理器的調試,流量調整;
(6) 系統聯合試運轉;(7)配合第三方檢測。
